《贵金属》期刊
学术道德规范声明
《贵金属》为实行专家评审的科技期刊。为保证期刊学术性和科学性,根据出版道德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发布的《期刊编辑行为准则和最佳实践指南》(Best Practice Guidelines for Journal Editors),对参与出版本刊每篇论文的编辑、编委、作者、审稿人和编辑部必须遵循的道德行为标准声明如下。
1 编辑部的责任
1.1 收稿和学术不端检测
作者可在网上投稿系统http://www.j-preciousmetals.com中上传稿件,也可通过投稿邮箱bjba@ipm.com.cn、gjsz@chinajournal.net.cn按本刊要求的模板格式投稿。编辑部收到投稿后将对稿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报告将提交给审稿人。严重疑似学术不端文献将作退稿处理;对于通过检测的稿件,编辑部将给作者发送收稿通知。一般在收稿2个月之内将稿件审稿结果通知作者。超过此时限,请与编辑部(bjba@ipm.com.cn)联系。
1.2 稿件外审
稿件采用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匿名审查。在编辑部与稿件/作者无任何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前提下,只接受审稿结果充分确定的稿件,保证审稿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1.3 审稿保密约定
编辑部具有对审稿专家姓名及作者稿件严格保密的权力和义务。作者在投稿时可提出对某一或某些同行专家回避审稿的要求,编辑部在送审时会酌情予以考虑。
1.4 学术道德监管
编委会全体成员及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具有监管本刊学术道德规范要求,保证本刊稿件非商业营利性、论点真实可靠、论据具有高度科学性等高标准、严要求的学术道德作风的权力和义务。
1.5 保持刊物的科学性
在稿件正式印刷前,编辑部需对录用稿件进行编辑、加工,必要时需与作者针对稿件中的规范性等问题进行沟通。发现本刊已出版论文的重大问题,经主编、编委会、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及审稿专家的一致讨论,根据相关人员达成的共识,必要时发表对已出版物进行更正、澄清、撤销及道歉的声明。
2 审稿人的责任
2.1 审稿的客观性标准
不得有针对作者本人的人身评价和批评,审稿人意见应论据充分、论点明确,评论应客观、公正。
2.2 稿件的保密性
遵从本刊同行专家匿名评审的规则,未经主编授权,稿件信息不得公开或与他人讨论,保证审稿结果的保密性。
2.3 审稿的及时性
审稿人自觉保持审稿结果的高效性,尽早负责地给出审稿结果。如果审稿人认为自身无法胜任指定稿件的审查或无法提供及时的审稿结果,应及时通知编辑部。
2.4 引文确认
审稿专家应指出稿件中应引用而未被引用的参考文献,确保稿件论点的正确性和创新性。根据相似度检测报告,给出稿件是否属于学术不端的判断;当发现稿件中任何与其他出版物的大量相似或重叠之处,审稿人应及时与编辑部进行沟通。
2.5 避免与稿件的利益冲突
审稿人与所审稿件的相关研究、作者及其单位、基金项目等不应有任何冲突或关系,如果发现审查的稿件存在竞争、合作,或与作者或其所在单位有某种关系或联系,应终止审稿并及时通知编辑部。
3 作者的责任
3.1 同行评审约定
向本刊投稿的作者被视为自愿遵从同行专家匿名评审的要求,作者可以对审稿结果向编辑部进行申诉,但是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审稿专家的任何个人信息。
3.2 学术规范性
本刊要求研究论文必须有创新性,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或/和应用价值。立论科学、论点明确、推理严谨;词语准确、文字精练、数据可靠;插图具有高清晰性和可读性;内容充实完整;遵从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数字用法、标点符号及其他标准。
3.3 原创性
本刊只刊登首发稿,不接受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包括以不同文种分别投稿)以及抄袭他人论文等现象。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该作者的稿件将被作退稿处理,作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同时通知所在单位严肃处理,并向相关专业期刊通报。来稿如涉及保密事项,概由作者本人负责。
3.4 对参考文献的要求
作者在文中引用他人观点、数据和材料的地方,应顺序标明引用的有关图书、期刊、论文、标准资料,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表。参考文献要能反映该学科近年来的发展情况,按照《GB/T 7714-2005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按本刊排版格式提供。
3.5 基金项目的标注
论文如获某项研究基金资助,请在稿件中首页页脚注明基金项目来源名称及编号信息。
3.6 作者署名的要求
稿件的作者必须是直接参与研究工作或对其有重要指导作用的成员(如研究生导师等)。严禁与论文无关人员挂名。
3.7 修稿、撤稿要求
稿件付印之前,作者保留对所接受稿件的修改权。作者任何期间发现稿件中的错误,都应及时与编辑部邮箱bjba@ipm.com.cn或gjsz@chinajournal.net.cn联系。通过审查后需要修改的稿件,最晚不超过2个月将修改稿返回编辑部,如有困难需及时向编辑部说明情况,6个月不返回者,按自动撤稿处理。
3.8 版权转让约定
论文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文字修改权,对所发稿有版权。论文发表后,作者同意将该论文的著作权自动转让给编辑部,包括电子出版、多媒体出版、网络出版及以其他形式出版的权利。未经《贵金属》编辑部同意,论文作者不能授权其他出版单位转载、摘编《贵金属》刊发的论文。
作者向本刊投稿,即视为同意上述版权约定。
作者如果不允许本刊对稿件作文字性及内容删改,或不同意论文的转载、摘编、收录,请在投稿时声明。
4 处置措施
一旦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即使是在其他刊物投稿时发生的违规行为,将实行以下处置措施:
4.1 立即对违规稿件进行退稿。
4.2 立即对违规稿件任何作者的其他稿件进行退稿。
4.3 至少5年内不允许违规稿件的任何作者以任何身份向本刊新投稿,包括以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其他作者的身份。
以上约定和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编辑委员会全体成员、作者、审稿专家、编辑部及社会公众具有对以上约定和措施实行监管和监督的权力。
《贵金属》编辑部
2015年4月